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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资本化须知

    信息发布者:马琰东
    2018-07-24 08:34:28   转载

    土地资本化!农村土地可以抵押贷款,你也有可能成为百万富翁!

    2018年一号文件出台,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文件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文件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来3年内,将是国内农村土地改革关键年份。不仅后续农业扶植政策将陆续出台,法律也会加快完善。根据文件强调的“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再结合2020年全面脱贫的政策目标,未来三年,扶贫将是农村工作政策的主线,同时,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土地改革等核心政策,还需待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方能全面铺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当然,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说,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下一步,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需要认真的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

    中国是农业大国,但同时也是软肋,所以如何打破现状,寻找好的突破点至关重要。当前农民手中最值钱的是是什么?又没有被市场化?

    答案是唯一的:土地!


    试点经验:浙江义乌

    浙江义乌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为农村发展提供新动能。

    2015年3月义乌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从农村宅基地“取得置换、抵押担保、产权明晰、入市转让、有偿使用、自愿退出及民主管理”七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颁发农房不动产证2万多本。

    义乌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坚持维护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固化宅基地资格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既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又最大限度促进宅基地价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佛堂镇新建的“蟠龙花园”城乡新社区集聚项目,入住农户每家可新增不动产价值300万元左右,在村集体还有按股分红的财产性收入和产业用房收入等。

    为了让农民住房财产变成“活资本”,义乌探索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正式公布《义乌市宅基地基准地价》。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宅基地基准地价给予贷款。截至目前,义乌当地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6763笔,贷款金额32亿多元。

    试点经验:陕西黄龙

    黄龙县石堡镇梁家河村以乡村旅游为抓手,流转土地143亩,腾退闲置宅基地30亩,投资1500余万元,打造了4个生态产业观光区;同时,该村将土地、果园、闲置房屋产权折价入股,用产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以及群众的闲散资金入股,使群众普遍受益。截至目前,全村有99户入股参与建设,其中,土地入股49户134亩,年底每亩地分红2200元;资金入股50户共计22.5万元,其中有31户精准扶贫户,年度每股保底分红500元。

    2016年1月,黄龙县财政拨付186万元,全面完成17.75万亩二轮延包地和7.28万亩撂荒地、机动地和荒山荒坡地的测绘丈量和权属认定。同时,创新设立“互助担保基金”,为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集约经营提供政策支持和财力帮助。该县还对家庭承包、招标拍卖、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等土地流转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和监管。

    圪台乡马场村辖4个村民组189户525人,精准扶贫户47户137人,其中贫困户就占到了近1/3。该村利用党支部+合作社+农户+资源模式,成立了马场村露底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2400亩土地,种植蔬菜、土豆、向日葵,高粱等作物。在合作社带动下,全村189户中有88户以土地、产业扶贫资金、技术等方式入股,其中28户是精准扶贫户,预计今年合作社能收入50余万元,村民分红17.1万元。

    像马场村这样的“三权”改革试点黄龙县共有12个。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流转土地8.74万亩,流转率达到34.92%;拥有百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217户,组建家庭农场69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3.5万人次,其中贫困人口转移劳动力1057人次,农民进城6500余人。


    什么事农村宅基地制度?

    1. 农村宅基地制度特征:宅基地制度复杂而严密,简单概括有几点原则:一是宅基地为集体所有,农户只拥有使用权;二是“一户一宅”,一家农户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三是排他性原则,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且“无偿获得”,而非集体成员没有资格申请宅基地。

    2. “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属土地制度问题,是我国“三农”领域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为顺应这样一个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和农户保留承包权、愿意流转经营权的需要,就有了“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安排的巧妙地实现了三项权利的平衡。一方面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下,另一方面又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

    3. 宅基地“三权分置”演进历程:

    (1)农民对宅基地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2) “两权分离”下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

    (3)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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